数字音乐产业:提质增效正当时
数字音乐产业:提质增效正当时
人民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齐志明)日前,“科技+文化:新音乐时代的创新之路”的网络版权产业沙龙在京举行。会上,国内外主讲人就新科技、新文化与新音乐的融合展开讨论,一起畅想数字音乐产业的未来图景。
目前,我国音乐产业正方兴未艾,如何向真正的音乐产业大国乃至强国迈进,这是沙龙上专家们聚焦的主题之一。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院长赵志安说:“信息时代对音乐产业的核心影响是行动力,不论是受众的接收方式还是内容生产者的内容生产方式和传统音乐时代相比都有了巨大的变革。”赵志安认为,在政策扶持下,基于中国庞大的市场和中国人的智慧创造力,通过释放市场活力,激发优质内容和模式创新,新时代的中国音乐产业完全可能探索出一条有别于欧美的发展道路,实现弯道超车,成为真正的产业大国乃至强国。”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社区产品部副总经理计鸣钟则从互联网音乐行业的角度切入,讨论了海外互联网音乐行业的发展及中国互联网音乐行业的独有特质,他认为,目前,围绕音乐本身的IP还有极大的潜力可以挖掘,音乐未来的发展方向,一定是其本身的艺术性及其作为艺术形态的辅助能力的结合,但与海外线性的发展及普遍的正版化共识氛围相比,国内的音乐正版化尚处萌芽阶段。据悉,在国家版权局等多部门以及各级法院、产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我国互联网音乐版权保护工作成绩卓著。对此,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张丰艳深有感触:“我们曾经看到中国市场那么多年都是各个平台想用就用,没人为音乐付钱,也没有音乐公司为音乐人付钱,今天好不容易看到一点曙光,我们想保护这一点曙光。”
无独有偶,版权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沙龙上,有关专家透露,美国音乐版权保护也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之中。伯克利音乐学院音乐商业系的创始人和主任Don Gorder介绍了美国版权法的基本结构及其中存在的漏洞,认为其缺少控制在地区广播中播放作品的权利。Gorder回顾了美国从1972年《录音法修正案》起关于音乐作品权利的法律变革,重点讨论了2015年“Fair play, Fair pay”法案,即对非数字广播电台播放的音乐录音作品收取版权费,及以美国广播联合协会为首的广播公司对其的激烈反对。
沙龙上,专家们还就互联网背景下新科技与音乐产业加速融合、音乐产业与经济发展和就业的贡献等热点话题展开讨论。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讲师、艺术营销与传播教研室主任司思以时下的热点“网红经济”为切入点,对新音乐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新颖的探讨。针对时下被热议的区块链技术与音乐产业的融合创新问题,R.S.里昂协会研究和战略咨询公司创始人Robert Lyons就“区块链技术与音乐产业应用”发表了主旨演讲,介绍了中美两国的流媒体格局,并阐述了数字音乐时代音乐产业面临的挑战,如跟踪和支付的困难、系统与元数据的壁垒、商业模式(广告或订阅)差异以及音乐产业内不同的利益冲突。据悉,可喜的是,目前,在我国国家版权局等多部门的推动以及产业各界的共同努力,国内互联网音乐市场音乐广泛授权与传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音乐产业分工在互联网时代得到优化与升级,并在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方向与商业模式。
此外,澳大利亚艺术学院院长Ben O'Hara着重介绍了“音乐城市”,他认为,音乐城市有如下关键元素:艺术家和音乐家、繁荣的音乐产业、可利用的时空、热情的受众、音乐衍生产业的发展、多层次政府的支持、完备的基础设施和相匹配的音乐教育项目。《MEIEA》杂志的副主编David Schreiber以“美国乡村音乐之都”纳什维尔为例,讨论了音乐集群的产业影响力。悉尼麦考瑞大学澳中音乐产业中心主任李方军就“音乐产业的融合、创新与趋势”做了详尽的阐述,他提到,目前中国音乐产业是二分格局:传统的“自上而下”模式及新兴的“草根模式”,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这两种模式越来越趋于融合,而融合中的关键问题是两种模式对版权的不同态度。
这次沙龙是由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及腾讯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沙龙旨在搭建一个开放的、合作的国际对话平台,推动网络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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