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乌鲁木齐买尔哈巴纳娇海娜化妆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化妆品飞行检查通报
对乌鲁木齐买尔哈巴纳娇海娜化妆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化妆品飞行检查通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2日,新疆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对乌鲁木齐买尔哈巴纳娇海娜化妆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化妆品飞行检查通报。
企业名称 | 乌鲁木齐买尔哈巴纳娇海娜化妆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艾斯克尔.玉苏甫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新妆20160010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2742232986F | |
企业负责人 | 艾米都拉江 | 质量负责人 | 古丽巴哈尔·乌斯曼 | |
生产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村创业园鸿海路107号 | |||
检查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事由 | 年度飞行检查工作计划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现场检查情况: 根据年度飞行检查工作计划,于2018年10月19日,由古丽斯坦、贾尔恒、比丽克孜组成检查组,对乌鲁木齐买尔哈巴纳娇海娜化妆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 该企业生产地址标注的门牌号(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村创业园鸿海路107号)厂区,大门被锁,已被水磨沟区环保部门张贴封条准备拆除。 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艾斯克尔.玉苏甫联系,艾斯克尔.玉苏甫叙述因环保部门企业不能在民宅建生产企业的要求,所以于2018年8月底收到水磨沟区政府征收办的拆迁通知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企业所有设备都已搬至乌奎高速公路种牛场的库房内存放且未使用,目前正在于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洽谈申请变更企业注册地址。 | ||||
处理措施 | ||||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立即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并确保搬迁期间不得私自另租场地进行生产、销售化妆品。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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