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应接受群众监督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应接受群众监督
中国网10月22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10月26日在京举行,会议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进行三审。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九条规定:“公民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内容。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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